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21
下列何者非為信託業經營之項目?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商譽權之信託
(C) 正確為答案。信託業法第 16 條採列舉方式規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包括金錢之信託、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有價證券之信託、動產之信託、不動產之信託、租賃權之信託、地上權之信託、專利權之信託、著作權之信託及其他財產權之信託,並未列入商譽權。商譽依附於營業本身、無法單獨移轉,難以特定並辦理信託財產的分別管理與公示,故不在得受託項目之列。(A) 動產、(B) 地上權、(D) 著作權三者均為條文明列的信託業務項目,故非本題所選。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