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46

依據國內現行信託法制,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學理上稱之為信託財產之? A.同一性 B.獨立性 C.物上代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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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僅 AC

信託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的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此一規定同時展現兩種性質:新取得的財產權承接原信託財產的地位,即同一性;而該替代物在法律上取代原標的並延續信託拘束,即物上代位性,故 A、C 為是,(B) 正確。獨立性指的是信託財產與受託人自有財產及委託人財產相互分離,表現在信託法第 10 條至第 12 條的不屬遺產、不屬破產財團與禁止強制執行等規定,與本條所描述的替代取得無關,故含 B 的 (A)、(C)、(D) 均不可選。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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