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54
有關內部人為信託業者取得信託股數時且該信託業對該信託財產無運用決定權,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屬信託財產非自有財產 B.毋須於取得之次月向所屬公開發行公司辦理信託持股異動申報 C.毋須併計自有持股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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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ABC
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之 2 及相關函釋規定,內部人交付信託且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無運用決定權時,該股票屬信託財產而非內部人自有財產,其持股異動由受託機構依規定辦理,內部人毋須於取得的次月向所屬公開發行公司辦理信託持股異動申報,也毋須將該部分併計自有持股申報,因為運用決定權不在內部人手中,欠缺利用職務資訊操作的可能,故 A、B、C 三項敘述皆正確,(A) 為應選答案。反之,若契約保留運用決定權予內部人,則仍須申報並併計持股,故 (B)、(C)、(D) 的部分組合均有遺漏。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