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9 期 · No.33
甲擬捐贈新臺幣 2 億元成立社會福利公益信託,並設置由甲、乙、丙、丁及戊等五人組成之公益信託諮詢委員會,依法務部對於公益信託之函釋 ,下列關於該諮詢委員會運作之規劃,何者符合信託法之規定?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諮詢委員會設置之目的係在輔助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僅具顧問之性質
信託法第 69 條以下的公益信託架構只有委託人、受託人與信託監察人,未賦予「諮詢委員會」法定地位。法務部函釋因此明確:契約雖可設置諮詢委員會,但功能僅止於提供意見、輔助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屬顧問性質,(D) 正確。(A) 錯在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專屬受託人,受託人依信託法第 22 條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不得以契約移轉而架空其責任。(B) 錯在受託人權限源自法律與信託本旨,非當事人的委員會不得代行。(C) 錯在公益信託依信託法第 75 條應置信託監察人以保護不特定受益人,其監督權具獨立性,同樣不能由諮詢委員會取代。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