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與管理114 年第 3 次 · No.36

下列何者非投信事業依法規應設置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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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客服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投信事業應至少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三個部門,並依其事業規模、業務情況與內部控制需要,配置適足及適任之部門主管、經理人與業務人員,故(B)投資研究、(C)財務會計、(D)內部稽核均屬法定必設部門,三者分別對應投資決策專業、帳務允當與獨立監督之需求。客服雖為實務常見編制,惟法規並未強制設置,得由事業視業務需要自行決定,故選(A)。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114 年第 3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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