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與管理115 年第 1 次 · No.27

下列有關投信事業之設置與組織之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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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依公司法之規定採募集設立

投信事業之設立應採發起設立,由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不得依公司法規定採募集設立對外公開招股,以確保發起人適格性與資本之確實,故(B)錯誤,為本題答案。(A)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且實收資本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億元、(C)應至少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部門、(D)依事業規模、業務情況與內部控制需要配置適足及適任之部門主管、經理人及業務人員,均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之正確規定。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115 年第 1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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