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15 年第 2 次 · No.9
有關投信事業私募投信基金應募人數之規定,除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對象除外,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多少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99 人
投信基金私募之所以能豁免公開募集的重重審查,前提是應募對象具備自我保護能力且人數有限,不致形成實質上的公開行為。法令因此把應募對象分成兩類: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等專業機構,屬於投信投顧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不計入人數的對象;至於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其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九十九人,(D) 正確。(A) 五人、(B) 三十五人、(C) 五十人都不是我國投信基金私募的法定上限,人數一旦突破,該次私募即可能被認定為變相公開募集而違法。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