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第 60 期 · No.55

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架構上設置之信託監察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為保護原債務人(即創始機構之借款人)之權益

本題選錯誤者。金融資產證券化架構下的信託監察人,是為保護「受益人」(即持有受益證券的投資人)之權益而設,代其監督受託機構,與原債務人(創始機構的借款人)無涉,故 (D) 錯誤。(A) 創始機構是資產的讓與方,立場與投資人相對立,不得擔任;(C) 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同有球員兼裁判之虞,亦不得擔任;(B) 受託機構得依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約定選任信託監察人,三者皆為正確敘述。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金融資產證券化」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