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第 63 期 · No.51
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借入款項之目的,下列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短期投資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14條規定,受託機構原則上不得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另有規定而借款者,其借入款項之目的應以配發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為限,故(A)(B)(D)均為允許的借款目的。(C)短期投資不在列舉範圍內,屬錯誤敘述。限制借款用途是為了避免導管體舉債從事投資、放大受益人風險;信託財產中的閒置資金,依同條規定也只能運用於銀行存款、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等保守標的。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