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第 5 期 · No.39

【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 劉總長女長期定居澳洲,由於澳洲與我國訂有 CRS,下列哪種資產可不須交換訊息?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不動產

共同申報準則交換的標的是金融帳戶資訊,由申報金融機構就帳戶持有人的存款帳戶、保管帳戶、具現金價值的保險或年金契約,以及投資實體的權益等,蒐集餘額、孳息與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住地後,再由兩國稅捐機關互相交換。因此 (C) 銀行存款屬存款帳戶、(B) 具現金價值的保單屬保險契約帳戶、(D) 信託在被認定為投資實體時,其受益權屬股權或債權權益,三者都落在交換範圍內。(A) 不動產本身不是金融帳戶,持有人是誰、坐落在哪都不會透過這套機制自動通報,故答案為 (A)。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5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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