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第 6 期 · No.37

【案例】王董事長為台灣知名製造業創辦人,近年公司規模擴張,上市市值超過十億元。王董事長與妻育有 2 子 1 女,長子已接班進入企業擔任副總經理,次子留學歐美,尚未返台;女兒則嫁入另一企業家族。王董事長考量家族傳承,近期與私人銀行顧問討論資產配置及傳承方式,包括設立家族信託、跨世代股權安排及保險傳承等方案。在信託規劃上,已與銀行簽訂「有價證券信託契約」,贈與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受益人為 2 子 1 女,並指定律師甲為信託監察人。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各小題皆互不關聯) 顧問建議王董事長可透過「家族信託」方式進行股權規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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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受益人可依約定分配信託利益,避免未來繼承爭議

家族信託最實用的功能,是在委託人生前先把分配的時點、條件與比例寫進契約,由受託人依信託本旨執行,子女各自能拿到什麼、何時拿到事前就已確定,可大幅降低身後爭產機率,(C)正確。(A)錯在受託人負有為受益人利益管理處分的忠實義務,本案受託人是銀行,且受託人原則上不得享有信託利益。(B)錯在股東把自己名下股票交付信託是個人對財產的處分,只要不牴觸章程轉讓限制與內部人規範即可,不需董事會同意。(D)錯在他益信託於契約訂立時即視為委託人對受益人的贈與而課贈與稅,並非等實際領取才課。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6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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