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第 8 期 · No.59
【案例】陳董事長感嘆自己事業有成,但對於身後事卻尚未處理,常常聽朋友講到保險與遺囑,及搭配信託做完整的遺產規劃。陳董事長與配偶陳夫人皆健在,且育有 2 個小孩分別是 42歲的甲君與 36 歲的乙君,其中甲君也育有 1 個 15 歲的小孩丙君。陳董事長有 2 張保單,A 保單為壽險保單,由陳董事長擔任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乙君為保單受益人;B 保單為壽險保單,由陳董事長擔任要保人及受益人,陳夫人為被保險人。其中 B 保單之保額較 A 保單為高(假定 A 保單及 B 保單,皆「不」屬於財政部實質課稅原則之態樣,因此保險理賠皆不計入遺產)。陳董事長有 2 間上市公司股權:丁公司(以持股比例計算市值為 1 億元)希望先行透過信託移轉給家人,戊公司(以持股比例計算市值為 2 億元)則規劃以股作價成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來持有,以進行家族傳承(假定現行證券交易稅為 0.3%)。請回答下列問題: 如保單受益人想以 B 保單之保險理賠金成立保險金信託,另陳董事長想以自己擁有之部分資產成立公益信託,請問有關這 2 種信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依據信託公會會員辦理公益信託實務準則,陳夫人不得擔任公益信託之信託監察人
信託公會的會員辦理公益信託實務準則為確保信託監察人的獨立性,排除與委託人關係密切的人擔任監察人,委託人的配偶正屬此類;陳董事長成立公益信託,由其配偶陳夫人監督自家捐助的信託難以超然,因此陳夫人不得擔任信託監察人,(D)正確。(A)錯,B保單的受益人是陳董事長,理賠金歸陳董事長所有,以該筆理賠金成立保險金信託的委託人是陳董事長,不是被保險人陳夫人;(B)錯,不特定多數人是公益信託的受益對象,委託人可以是單一個人;(C)錯,依信託法第8條,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死亡而消滅。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