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第 60 期 · No.38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就信託財產借入款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運用於償還信託不動產前順位抵押貸款
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就信託財產借入款項的用途受有限制,依規定得用於配發信託利益、配發受益證券的孳息,以及支應信託不動產的營運支出等,(A)、(B)、(C)均屬允許的用途。至於(D)以借入款項代為償還信託不動產的前順位抵押貸款,並非法定允許的借款用途,屬錯誤敘述,為本題所選。此限制的目的在於確保REIT的舉債係為維持基金正常運作與受益人權益,而非用以清償既有的擔保債務、變相操作財務槓桿。題目問「錯誤」者,掌握借款用途的正面表列範圍,即可辨明(D)不在其列。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