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第 60 期 · No.44

受託機構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完成後幾個營業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五個營業日

依不動產證券化的相關規定,受託機構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完成後,應於五個營業日內將募集結果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故(A)正確。(B)十個營業日、(C)十五個營業日、(D)二十個營業日均長於規定期限,屬混淆選項。此一短期限的要求,目的在使主管機關能即時掌握基金募集完成的狀況並納入監理,確保後續運作透明。作答時須將本題的「募集完成後備查」期限與其他信託作業的申報時限區辨清楚,記住此處為五個營業日,即可正確選出(A),避免與其他情形的較長天數相混淆。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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