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第 61 期 · No.41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不動產管理機構:指受委託人委任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信託業

本題選錯誤者。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的定義,「不動產管理機構」是受「受託機構」委任、就信託財產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提供管理維護或處分服務者;(A) 卻寫成受「委託人」委任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信託業——那是受託機構的角色,委任主體與被定義者雙雙錯置,故為錯誤敘述。(B) 安排機構指對受益證券之募集或私募安排規劃整體事務者、(C) 開發型不動產指正進行或規劃進行開發、建築、重建、整建者、(D) 發起人指申報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時已確定投資之不動產所有人、權利人或現金出資人,三項定義均與條例相符。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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