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第 61 期 · No.45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如為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其信託財產得包括下列哪些項目? A.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B.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相關權利 C.尚在開發中之不動產 D.未開發之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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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僅 AB

答案為 (A) 僅 AB。不動產資產信託若採「募集」方式對外招募,投資人多屬一般大眾,信託財產須有穩定現金流以支應受益證券的配息,故限於敘述 A 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與敘述 B 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相關權利。敘述 C 尚在開發中之不動產、敘述 D 未開發之不動產,收益尚未實現、風險高且不確定,依規定僅得以「私募」方式辦理並銷售予具風險辨識能力的特定人,不得對外募集,故含 C 或 D 的 (B)(C)(D) 皆非。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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