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第 63 期 · No.39
受託機構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其有關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借入款項之目的以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取得、開發、營運,或以配發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所必需者為限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9條,受託機構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但借入款項之目的,以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取得、開發、營運,或以配發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所必需者為限,故(D)正確。(A)錯:條例明文允許借款,並非絕對不得;(B)錯:借款比率上限由主管機關依同條授權訂定,並非條例寫死的百分之十;(C)錯:條例授權的是「借入款項」,並未賦予受託機構以信託財產發行公司債或商業本票籌資的依據。借款後應於二日內依規定公告。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