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指南 · GUIDE

信託法規
怎麼準備才有效率

信託法規是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的兩科之一:50 題四選一、每題 2 分、測驗 60 分鐘。合格標準是兩科總分達 140 分、任何一科不低於 60 分,所以這一科的目標分數,要和信託實務一起算。以下依第 60 到 62 期的卷面整理。

§

下一期考試

依金研院公布的 115 年度筆試時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一年兩期:第 62 期在 4 月 11 日,第 63 期在 10 月 17 日。第 63 期的報名期間是 9 月 1 日上午 10 點到 9 月 29 日下午 5 點,考區為臺北、臺中、高雄、花蓮,測驗時間是下午 2 點到 5 點 10 分。116 年度預定 4 月 11 日舉辦第 64 期、10 月 16 日舉辦第 65 期。

金研院另有電腦應試場次,115 年 9 月下旬在臺北、臺中、高雄都有安排,報名採號碼牌制,需先登入會員取號。電腦應試的場次每月公告,實際日期請以官網為準。

年度筆試日期期別報名期間
1154 月 11 日第 62 期2 月 24 日–3 月 23 日
11510 月 17 日第 63 期9 月 1 日–9 月 29 日
116(預定)4 月 11 日第 64 期2 月 23 日–3 月 22 日
116(預定)10 月 16 日第 65 期8 月 24 日–9 月 20 日
§

報考資格

和初階授信「資格不限」不同,信託業業務人員測驗有學歷門檻。官方公告的報考資格是以下三種之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的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的特種考試及格;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

另有兩項補充: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並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相關學歷證明要在報到時繳交給監試人員。在學的大學生可以報考,但要記得帶在學或肄業證明。

§

兩科合計 140 分怎麼分配

信託法規每題 2 分,信託實務每題 1.25 分。兩科合計要 140 分,且各自不能低於 60 分。這代表法規科每多答對一題,實務科就可以少答對 1.6 題。下表列出幾種組合,方便你依自己的強弱科設定目標。

從表中可以看到,法規科答對 40 題以上之後,實務科只要守住 60 分(48 題)就夠了,再多答對法規也不會降低實務科的門檻。反過來,如果法規科只有 30 題,實務科必須答對 64 題,幾乎沒有失誤空間。法規科題數少、題幹短,三期的題幹平均不到四十個字,比較適合拉分;一個常見的配置是把法規科目標定在 38 到 40 題,讓實務科只需要 48 到 52 題。

信託法規答對法規分數信託實務至少要實務需答對
29 題以下58 分以下—法規未達 60 分,不合格
30 題60 分80 分64 題
32 題64 分76 分61 題
35 題70 分70 分56 題
38 題76 分64 分52 題
40 題以上80 分以上60 分48 題
§

讀書順序

  • 先讀信託法前 20 題的範圍。這是信託實務的基礎,實務科裡的特定金錢信託、員工持股信託、不動產信託,背後都是信託法的當事人關係與財產獨立性。先讀懂「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各自能做什麼」,後面兩科都會輕鬆很多。
  • 接著讀信託業法的數字與禁止行為。這一段適合做成表格:營運資金五千萬元、利害關係人持股百分之五、同一人持股上限百分之二十五、賠償準備金的繳存方式、評審委員會每三個月向董事會報告。表格做好之後,每天花十分鐘看一次。
  • 稅制那 5 題留到第三週集中處理。它們的難題比例高,但規則其實只有幾條:所得併入受益人、他益信託課委託人贈與稅、受益人死亡課遺產稅、信託房屋的房屋稅由受託人繳納。把每一條配一題歷屆題記,比讀稅法條文有效。
  • 行政規章與函令放在最後。這一章三期只出 3 到 6 題,但 15 題裡有 10 題被本站標為難題,內容又很零散,投入產出比最低。建議直接刷歷屆題,把出現過的函令記住就好。
§

信託的成立方式:四種說法的分辨

信託法前 20 題有不少題目在問「這是哪一種信託」。三期考過的情境可以整理成四類,判斷的關鍵是信託在什麼時候、依什麼行為成立。

  • 契約信託:委託人與受託人訂立契約成立。第 62 期第 44 題的情境是甲生前與乙銀行簽約,約定死亡時把存款交付信託,官方答案仍是契約信託;第 61 期第 6 題則是遺囑人死亡後,繼承人依遺囑指示與受託人簽約,答案也是契約信託。重點在於信託是由「契約」這個行為成立的。
  • 遺囑信託:委託人依法律規定的方式,在遺囑中指定受託人並成立信託(第 60 期第 19 題)。委託人須年滿十六歲才能以遺囑成立信託(第 62 期第 20 題);遺囑未指定遺囑執行人時,信託登記原則上由繼承人會同受託人申請(第 61 期第 2 題),第 62 期第 2 題則把「遺囑信託由受託人單獨申請登記即可」列為錯誤敘述。
  • 宣言信託:法人為增進公共利益的目的,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以決議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第 60 期第 1 題)。只有法人、只限公益目的,是這種信託的兩個條件。
  • 法定信託:信託關係消滅後,受託人把信託財產移轉給歸屬權利人之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這段期間的信託關係屬於法定信託(第 60 期第 5 題)。第 62 期第 3 題則問哪一種不屬於「意定信託」,答案正是法定信託。
§

三期考過的數字總整理

下表全部取自第 60 到 62 期的官方答案。信託業法與行政規章的數字最容易混淆,建議把同一類的數字(期間、比率、金額)分開背。

規定官方答案出處
受益人撤銷受託人違反本旨處分的期間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第 60 期第 11 題
同上,自處分時起算逾十年不行使而消滅第 62 期第 11 題
受託人妨礙法院檢查的罰鍰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第 60 期第 14 題
以遺囑成立信託的委託人年齡年滿十六歲第 62 期第 20 題
兼營信託業務銀行的營運資金至少新臺幣五千萬元第 61 期第 30 題、第 62 期第 32 題
信託業利害關係人的持股門檻百分之五第 61 期第 29 題
同一人持有信託公司股份的上限百分之二十五第 62 期第 23 題
信託公司購買自用不動產的上限淨值的百分之百第 60 期第 31 題
信託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的營業年限開始營業滿一年第 60 期第 28 題
分公司經許可後開始營業的期限一年內第 61 期第 42 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變動的申報期限事實發生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第 61 期第 35 題
應負責董事的連帶賠償責任期間卸職之日起二年第 61 期第 34 題
違反忠實義務而有詐欺行為的刑責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第 62 期第 34 題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的評審頻率每三個月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第 62 期第 35 題
政黨財產信託的年度公告期限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第 60 期第 41 題
證券商逾期登錄新增營業項目的展延六個月,以一次為限第 62 期第 42 題
個人捐贈公益信託的列舉扣除上限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第 62 期第 47 題
§

考場時間與作答

60 分鐘 50 題,平均每題 72 秒。信託法規的題幹平均只有三十幾個字,時間通常夠用,但有幾題是情境題,例如第 61 期第 8 題:甲把一千萬元信託給乙,受益人是丙與丁,甲一年後過世,丙想變更信託財產的管理方式,要經過誰同意。這類題目建議在題本空白處畫出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關係圖再作答,官方答案是乙與丁。

本科三成以上是反向題。常見的錯誤敘述寫法是把「得」改成「應」、把「原則」寫成「一律」,例如第 60 期第 2 題的錯誤選項「不管任何原因,信託財產絕對不得強制執行」——信託法其實有例外。看到「一律」「絕對」「任何」這類字眼,先懷疑它是不是錯誤敘述。

§

常見問題

信託業業務人員測驗怎樣算合格?

信託法規與信託實務兩科總分達 140 分,且任何一科不低於 60 分。信託法規每題 2 分、信託實務每題 1.25 分,例如法規答對 40 題(80 分)時,實務只要答對 48 題(60 分)就合格。

115 年下一期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是什麼時候?

依金研院 115 年度筆試時程,第 63 期在 10 月 17 日舉行,報名期間為 9 月 1 日到 9 月 29 日。116 年度預定 4 月 11 日與 10 月 16 日各舉辦一期。另有電腦應試場次,以金研院官網公告為準。

高中畢業可以報考信託業業務人員嗎?

可以。報考資格是高中職以上畢業、普通考試以上及格,或高中職學力鑑定及格三者之一;大學一年級以上肄業也視同高中畢業。學歷證明在報到時繳交。

信託法規的考古題會重複嗎?

本站收錄的第 60 到 62 期之間沒有一字不差的重複題,但同一條規定在不同期換句話再考的情況很多,例如受託人享有信託利益的例外、股票信託要通知發行公司、兼營信託業務銀行的營運資金五千萬元,都出現過兩次以上。

信託法規最難的是哪一部分?

依本站的難度標記,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最難,15 題裡有 10 題是難題;其次是信託稅制,15 題裡有 7 題。前者內容零散,後者要分清楚課稅對象與稅目,都建議用歷屆題帶讀。

§

資料出處

考試日期、報名期間、報考資格與合格標準取自下列官方頁面;若與官方最新公告不同,以官方為準。

內容更新:2026-09-17 · 考試資訊請以主辦單位官方公告為準